業主規範
一般在公共工程、政府標案,或者單位本身即為公家機關的情況下,與資訊或通訊安全有關之採購,依公共工程委員會及採購法規定-不得採用中國大陸製造的儀器設備。選擇來自美國或歐洲知名大廠的GNSS設備,無論在產地規範、規格、耐用度等各方面,都有較佳的泛用性。而歐系品牌在規格與價位間達到了出色的平衡,因此近年來在台灣的GNSS測量市場上,市占率快速地大幅提升,廣受許多使用者的喜愛。
精度規範
一般使用者習慣將座標定位儀器通稱為GNSS(俗稱GPS),但實際使用上是需要一套『地面接收衛星訊號的設備』來取得座標資料,其中必須包含訊號接收器、提供差分訊號設備及資料收集器。而這又可分成網路e-GNSS和RTK兩種模式的組合搭配,可依使用者需求做選擇。